因为自从我“一巴掌把小秋”打跑后,我彻底明白了,动不动发脾气,那是野蛮跟愚蠢的行为。
发火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可能有人要问,天底下谁还没有点脾气?
其实,如果你想当律师,尤其国际律师,你首先就得变成一个和颜悦色不会轻易动怒的人。
试想,如果你很容易就被激怒。
你又如何说服法官?
说服陪审团?
所以,当我听到小秋怀孕了。
我就不想又一次在那咋咋呼呼地发火狂吼了。
因为那样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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