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真的只剩下了惊叹了,看着小秋那样子,我只想到了:“牛逼,佩服,真会玩,胆真肥,亮瞎我的钛合金狗眼…”。
怪不得人们时常调侃,女人要么不玩,玩起来,比男人还疯。
小秋呢,我只是把她领上路,稍微给了她点空间,就给我玩出了这么个“新境界,新高度…”。
小秋,可能也知道自己玩的有点太“匪夷所思”,所以整个早餐的过程,都是一副惭愧不敢看我的难为情样子。
而,到了下午,小秋的做法却有点让我瘆得慌,因为吃完饭,小秋让我帮她看了会超市,然后去买了毛线团,还买了鞋底,晚上哀伤地说道:“老公,以后离婚了,你可能很快就忘了我,所以我要亲手做几件东西,留给你,就像阿朱做了一件衣服留给了乔峰一样。今天下午,我问了大妈,她说打一件毛衣很慢也很难,所以我就准备给你做两双布鞋跟一条围巾,希望你以后穿上时可以想起我…”。
说完,小秋就去纳鞋底了。
可是因为小秋用顶针还不熟念,所以经常把针穿到鞋里,然后在桌子把针“霹雳乓啷”敲进去。
而且小秋可能怕七天的时间来不及,所以忙到了11点多才肯睡觉。
第二天,上班后,我也没再把小秋的反常,当一回事,因为发生了有点让我心堵吃醋的事情:第二一大早,刚到公司,碰到叶无痕时,叶无痕就春光满面笑嘻嘻对我说:“陈主管,你猜我昨天去哪了,昨天我跟莫芬一起吃饭了,吃完饭,还在大街上逛了会…”。
叶无痕不无得意地美滋滋说着,而我,有点惊讶,因为,短短半个多月,叶无痕,居然就能把莫芬约出去,这让我莫名有点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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