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英国一家朋友的公司在香港的企业想撤资,那是一家经营业绩不错的企业,他们想找一家合适的下家接手,当然希望能卖个好价钱,他们知道我从来不做具体企业的,于是联系李公子,李公子很有兴趣找我商量。
项目好坏我从不先行评估,我只相信人,如果某人是我信得过的人,我信任他的判断我就会参加,我知道李公子找我的意思是通过交谈项目增加感性认识看我能介入到多少。
但由于企业业务涉及到跨地域,几乎覆盖整个东南亚,他也吃不准,同时还有两家竞争不可能给他更富裕时间来论证。
于是李公子决定开几个酒会,把美国、英国、日本几个做相同业务的朋友邀请到香港聚聚。
来的都是一些老朋友,就不一一列举。
来了七、八位朋友,因为是李公子的项目自然按规矩由他作东,朋友到来第一次的晚宴算是接风宴吧,确定那些人参加就是大有讲究的了,既要请本地一些名流但又不能让参加者了解太清楚这些朋友的太多的底细,还得防止竞争对手的人参与其中,总之是既要热闹好象无意的,还不能真的甚么人都请。
一般情况下,我们彼此间这种安排不通气的,应邀你就参加,即使朋友他觉得哪次你参加不合适大家也不见怪,因为李公子想拉我入伙,两人吃饭聊天时也就顺便征求我对参加人员选择的意见。
别的不多说,我其中对她要请芝和阿娴同时参加发表了点意见。
我笑著对李公子说:“严格说,两家公司我都投资了,我是她们的老板,但我建议让两人分开吧。”
李公子笑笑:“不妥吧,两个齐名的美人,我只请一个,好象厚此薄彼,对外影响不好,对另一位也不好。”
我当然明白他说的是对的,但我确实不希望同时见到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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