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个月,我开始有了几个朋友,其中最要好的是杰克,杰克严格说是美国人,他是随父母来澳洲的,他父亲应聘到澳洲政府从事据说与国防安全有关的项目。
杰克一直是我好朋友,以后也是我生意上最好的搭档和朋友,但那时我们只不过是刚认识的同学。
RMIT有许多黄皮肤的学生,我倒没觉得有甚么不适应。
因为赵雪总来看我,我那帮外国哥们也都羡慕我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女朋友。
我那时几乎从来没接触过国外女孩,倒真觉得赵雪比我们学校所有中外女同学都漂亮,这可能当时是我唯一自豪的。
但我家的背景在学校注定了我还是一个特别的学生。
我父亲每年都向RMIT捐助大笔款项,现在想来那时虽然我或许看上去土气或者说与澳洲生活不太适应,但毕竟是显赫家族的继承人,自然也会引起女生的青睐。
赵雪大学学英语,所以语言上没有大碍,加上她先期来澳洲,自然比我快的融入到澳洲的生活之中,但那时她在HOLMES攻读学位,也忙于学习,因而最初一段时间我适应后,她也就很少来了。
经常学生们自己会组织一些活动,演出、聚会等等,我过去读大学和研究生就是喜欢参与的,所以一般有活动杰克叫我我们都一起参加。
一次学生们组织模特表演,看著身著三点或时尚衣服的同学表演,才感觉原来学校漂亮女生挺多,而且外国女孩看上去更引起我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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