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恩先生,在做出决定之前,我有三个疑问。”

        两三分钟之后,罗阳抬起头看向维克·科恩:“首先就是合作方式,刚才你提到了股权分配比例,这个是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就确定下来,还是说等到我这边先创办了公司之后,你们再以天使轮的名义加入进来?”

        问题答案很简单,罗阳在问IDG是想做投资人还是想做创始人。

        “我们不做创始人。”

        维克·科恩很明确的告诉罗阳道:“等你们在米国创办公司之后,IDG会以天使投资人的身份投资这个项目,在这个阶段,我们对项目估值约定在2000万米元,同时会拿下20%的股权,等到共享单车项目走出米国校园,开始往城市布局的时候,项目正好展开A轮融资,项目估值暂定为1个亿米元,IDG会在这一轮拿下25%的股权。”

        “按照科恩先生的计划,你们还打算在项目B轮融资的时候拿下10%左右的股份?”

        罗阳稍作思考便明白了这只老狐狸为什么要这么干。

        如果IDG作为创始人出现在合作公司的股东名单上,华尔街其他机构会怎么看?

        你一家投资机构在项目创办之初就成了最大股东,还是占据50%股份的那种,其他投资机构难免会有想法。

        大家心里说不定就在嘀咕,IDG这是在挖坑呢还是在做圈套?

        换成刚才的方式,一下子就变成了IDG极为看好共享单车模式,愿意投入大量资金去搏这个项目的未来前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