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您以导演的身份参与分成,华谊兄弟则负责全部的电影制作成本,包括宣发成本,分成合约是阶梯式比例,《那些年》的票房越高,您能收获的导演分成越高,他们说……”
“别说了,第二种呢?”
许辉压根没想过什么导演分成,《那些年》是他用来打响许辉工作室制作电影的第一炮,跟他本身的关系不是很大。
“第二种,就是我说的他们占百分之八十的收益……”
听完陈法蓉的汇报,许辉沉默了许久。
这两条完全就是霸王条款,很明显华谊兄弟吃定了许辉。
许辉现在还是华谊兄弟旗下的艺人,从法律上说,许辉制作的作品,华谊兄弟是有权利参与分成的。
“陈姐,你有跟他们说,这部《那些年》只是一部小投资的电影吗?”
许辉依旧带着一丝幻想。
“说了,但是王中军说了,只要是许辉执导的电影,我们华谊一定鼎力支持!”
谁他妈的让你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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