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卓立约了一群朋友聚餐。
地点选在一间高级JiNg致的义大利餐厅,长桌围坐七个人:甯遥、两位同班同学、卓立、陆岑,还有另外两位熟络好友。餐厅灯光昏h温暖,墙上挂着几幅油画,小提琴手在角落缓缓拉着曲子,气氛慵懒而惬意。卓立特意挑了这间餐厅,因为它距离朝暮打工的咖啡厅只有五分钟路程,这个小心思他谁也没说,只在点餐时不经意地看了一眼手表,计算着时间。
几天前,卓立就故意在陆岑面前提了一嘴:「转角那间咖啡厅环境不错,观光系的朝暮,平常就在那里打工。」
当时陆岑正低头看手机,既没抬头,也没回话。但卓立看得很清楚,他滑动手机的指尖,顿了不到半秒——这个细节,已经说明了一切。卓立心里有数,却也不急着点破。他太了解陆岑,越是追问,那扇门关得越快;不如慢慢引导,让事情自然而然地发生。
晚餐快要结束,卓立擦了擦嘴,随口提议:「转角咖啡厅新出的提拉米苏评价很好,要不要过去坐坐?」
所有人都没有反对。甯遥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没说话,却也没有拒绝。她今天穿了一件lU0粉sE的针织衫,长卷发披散在肩头,妆容JiNg致得T,从头到尾话不多,目光却总是不自觉地飘向陆岑。她以为自己藏得很好,但在场所有人都看得分明——除了陆岑本人。
卓立早就打探好了一切。上周他一个人去过那间咖啡厅几次,确认今天是朝暮值班,也尝过店里的甜点。他坐在角落观察了很久,看着那个紮高马尾、穿乾净围裙的nV孩,温柔接待每一位客人,之後才悄悄离开。
今晚,他只要顺其自然,把大家都带过去就好。
至於甯遥,他当然要一起邀。两人从小在同一个圈子长大,卓立b谁都清楚,甯遥喜欢陆岑很多年了。
把她和朝暮放在同一个空间,会闹出什麽状况,他心里早已怀着看好戏的玩味,乐得静观其变。
陆岑一向不喜欢临时改行程,不会主动答应,但也从不直白拒绝。他沉默地叠好餐巾,等同於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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