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她最不服气的人就是我了……既然如此,理由只剩一个,她的脚,真的疼的无法忍受了,我忽然想起方才离开电影院前,身手敏捷的她想踢我,却没有站稳,差点自己摔倒的那一幕。

        “小夜,”我打断俩妞,皱眉道:“你真的只是鞋子夹脚?你确定脚没事吗?”

        冬小夜一愣,脸上莫名其妙的飞过一抹红晕,回避过我的目光,“说了没事了,你要嫌我碍事,我自己走可以了吧?”

        “不用不用,”虽然冬小夜并没有要松开我的意思,我还是反对道:“我的意思是,你要疼的厉害,咱们就别逛游了,直接回家吧。”

        “那不成!”冬小夜瞄了一眼流苏,道:“难得能和吴乐峰那样的大明星一起吃饭,为什么不去?错过这样的机会,太可惜了。”

        这妞完全是在照顾流苏的心情,听我打退堂鼓,眼角都憋出泪花了,我能理解,做电灯泡本来就是身不由己,最后还成了我们的累赘,她那超强的自尊心怎么接受的了啊。

        流苏这丫头可爱的地方就在于不该马虎的时候绝对不会马虎,她知道自己若遵从我的意思,冬小夜只会更加自责,便道:“就是,南南,你不愿意去,我俩自己去,人家碰见这事肯定能把嘴乐歪了,你倒好,还想放大明星的鸽子,你也太特立独行了吧?”

        “明星就不是人啦?最多是职业不同而已,我没必要崇拜他吧?”

        冬小夜道:“人家挣钱还比你多呢。”

        “这个要也能算标准的话,我就别活了,”我笑侃道:“柳晓笙挣钱比吴乐峰只多不少,他要请你俩吃饭,你俩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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